編號:SC2025134
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常州通用自來水物資有限公司的委托,對采購人濾池石英砂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邀請供應商進行磋商。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磋商,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競爭性磋商內容:
1.濾池用石英砂濾料,標準應符合J/T43-2005《水處理用石英砂》。
2.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
3.采購預算/最高限價:人民幣108萬元。
二、對磋商供應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產運營良好,不存在因借貸、擔保等可能影響磋商供應商履行本采購項目的情況,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有提供優質服務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二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或無不良行為記錄(如該記錄對禁止參與招投標活動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受二年限制);
6.無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行為;
7.磋商供應商應保證采購人在使用該貨物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一律由磋商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
8.磋商供應商須為所投產品制造廠商;
9.磋商供應商具有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以來(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單項濾池石英砂業績,合同內濾池石英砂所對應金額須在80萬元(含)以上(
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及對應合同金額≥60萬元的采購發票掃描件。如合同內未體現濾池石英砂總金額,需提供相應證明);
10.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磋商;
11.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形式參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