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水利局2024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水利局2024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水利局2024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項目編號:DXCG-HNTT-HN-20250505)。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水利局2024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預算金額為111萬元(含稅)。
1.6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1名,份額100%。
1.8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基于基準價格清單進行折扣報價,設置最高限價為綜合折扣系數100%(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水利局2024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合同期限:自協議簽訂生效后60個日歷日內實施完畢。服務期2年,自雙方簽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3交貨時間:自協議簽訂生效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項目所包含設備的供貨。
2.4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比選文件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2.6簽約模式: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統一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具備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同類項目業績(信息化類業績)。
證明文件要求:①業績證明文件須同時提供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在內的合同關鍵頁。②業績時間認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簽訂時間為準。③業績金額以合同(含框架協議)金額為準。④經現場查詢,如提供發票存在弄虛作假[如發票無法查驗(查詢網址: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復用、人為修改等,將否決供應商在本項目中的響應。⑤如業績證明材料資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無法認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文件的,評審委員會將不予認可。
(4)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5)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不得參與響應。(響應時須提供承諾函)
(6)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響應時須提供承諾函)
(7)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響應時須提供承諾函)
(8)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響應時須提供承諾函)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6月1日至比選公告發布之日)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6月1日至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