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2025-07-03 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5-07-03
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07-03 10:53|發布單位:湖北京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7-15|項目監管地:蘄春縣|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或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JX2025014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26-2025-00961
3、項目名稱: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81(萬元)
6、最高限價:81(萬元)
7、采購需求:
蘄春縣沿江蘄州和管窯水廠及取水設施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項目
8、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建設總工期為365日歷天,自工程下達正式開工令至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具體開工日期以項目實際情況和招標人要求為準,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驗收,并配合項目結算單位完成結算審計工作。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