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太平溪河口至鶴鳴洲段清淤工程((EPC)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25-TZHH01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懷化市鶴城區太平溪河口至鶴鳴洲段清淤工程((EPC)已由懷化市鶴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懷鶴發改農〔2025〕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懷化市鶴城區水利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市、區兩級財政,懷化市財政資金 70%,鶴城區財政資金配套 30%,招標人為 懷化市鶴城區水利事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天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 初步設計及批復,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 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和標段名稱:懷化市鶴城區太平溪河口至鶴鳴洲段清淤工程(EPC)
2.2 建設地點:本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鶴城區太平溪盈口街道辦事處,工程河段為太平溪河口 至鶴鳴洲(河道中心樁號 0+000-5+400),全長 5.4km ,其中清淤河長 4.7km。
2.3 建設規模(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太平溪河口至鶴鳴洲段清淤,工程綜合治理河長 5400m,涉及清淤河長 4700m,工程清淤量 13.89 萬 m3(泥水混合物 27.48 萬 m3)(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本次招標金額為:2876.90萬元。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河道治理工程 ;
(2)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共劃分 1個標段,本次招標須完成本項目的技施階段的設計、 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設計 范圍:根據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 提供施工設計圖;2、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經審定的施工圖內所含的所有施工內容及備案、移交,配合建設單位結(決)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圍最終以招 標人審查核準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計劃工期:總工期 120 日歷天(其中設計時間要求:15 日歷天內完成技施圖設計和技施預算,設計服務周期至竣工驗收為止,施工周期為:105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設計:符合國家及行業設計規范要求,且最終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施工: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要求,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 管系統建 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能力。
3.4(B)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業績年限必須是近5年)。
3.5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名稱) 專業 (水利水電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 或 (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名稱) 專業 (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級別) ,且為獨立投標人 (或聯合體牽頭人) 正式員工。近 3 年內(指 /年/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擔任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 萬元的 的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 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與擬任設計負責人 或擬任 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必須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項 目總負責人)在本項目不得兼任其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