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江流域休寧縣橫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安江流域休寧縣橫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已由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休發改行審【2025】4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休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為休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安江流域休寧縣橫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初步設計項目
2.2項目編號:HJXGC2025G026
2.3建設地點:黃山市休寧縣
2.4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城鎮污水管網、污染底泥清除、構建生態護岸、構建人工濕地、構建生態溝渠等內容。
2.5計劃工期:接業主通知后2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
2.6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測繪、勘察等以及按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需要承擔及配合的相關工作。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各階段設計必須符合現行有關設計規范和發包人要求,并取得初步設計的批復。
2.9招標控制價:120萬元
2.10項目性質:工程設計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1.1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擬派駐本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環境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定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定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