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丹東港浪頭港區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及恢復貨運功能項目施工項目經理部---空調公開詢價
公告內容:
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丹東港浪頭港區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及恢復貨運功能項目施工項目經理部
空調公開詢價文件
1.詢價條件
1.1本次詢價采購單位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丹東港浪頭港區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及恢復貨運功能項目,需要采購一批空調,詢價編號:DDG-2025-LJH--003現已具備詢價采購條件,現在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1.2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施工總承包,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恢復浪頭港區2#、3#泊位貨運功能及完善相關配套設施。主要施工內容包括:2#、3#碼頭泊位修復、碼頭泊位疏浚、軌道調直重新敷設,邊檢貨檢業務技術用房、檢驗檢疫辦公用房、綜合辦公樓三棟單體房建重新裝修,已有三座倉庫消防改造,新建檢疫作業用房、監管用房、消防水池泵房、進港道路,場內新建給排水、通信、污水、消防管道等。
2.詢價內容
2.1采購需求:詳見詢價文件
2.2報價要求:
(1)報價人的單價應為含稅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于出廠價、包裝費、加工費、裝車費、人工費、運輸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及風險費等報價人履行本義務的一切費用。因國家稅收政策變化引起的稅率變動則按政策規定相應調整稅金。
2.3質量要求
(1)材質要求:滿足相關國家標準。
(2)質保資料要求: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要求,產品質量應滿足建設單位或者監理的合法監管。
(3)質保期:6個月
2.4交貨要求
(1)交貨地點: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丹東港浪頭港區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及恢復貨運功能項目需方指定的地點。
(2)運輸方式:陸運。
(3)暫定交貨時間:2025年7月31日之前,(實際供應時間以需方計劃為準)。
(4)其它交貨要求:結算數量以需方驗收合格后簽單認可的數量為準。不合格品(含不符合設計要求產品)在15日內向供方提出異議,供方于3日內無條件退換合格品,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3. 報價人資格要求3.1 企業資質要求:報價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 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3 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3.4 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體系,所提供的物資產品能夠滿足需方現場需求。
3.5 供貨業績要求:報價人需出具24年至今空調的供貨合作業績,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6 履約信用要求:若報價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
3.6.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 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4在近三年內報價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6.5被中交集團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7.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報價,否則相關報價均被否決;
3.7.3 報價人應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令和相關條例。
4.響應人報價須知
4.1詢價否決報價情況
響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否決其報價
(1)報價未經響應單位蓋章。
(2)不允許聯合體響應報價。
(3)響應人不符合國家或者詢價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4)同一響應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詢價文件,但詢價文件要求提交備選詢價的除外。
(5)響應人沒有對詢價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6)響應人有串通報價、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7)經核查線上報價IP地址重復、供應商注冊信息重復、不同響應人的詢價文件異常一致或者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8)其他經詢價方認定為無效報價的情形。
4.2對賬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