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介GC2025JC03314浙東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監測項目采購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浙東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監測項目,招標人為寧波市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除申請上級補助外,其余由寧波原水有限公司籌措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代理機構為浙江天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浙東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監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非依法必招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寧波市。
項目建設規模:本工程的主要建設任務是引調水,新建蔣家池頭至大嵩水廠段設計引水規模為 60萬立方米/天。
項目總投資額:約137500萬元。
招標范圍:浙東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編制和水土保持監測。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水土保持監測季報》和《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并通過主管部門審批,具體詳見第四章招標需求。
最高限價:41.98萬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費最高限價26.13萬元,水土保持監測費最高限價15.85萬元。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履約結束。進度要求:根據招標人時間節點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水土保持監測季報》和《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水利主管部門進行報告書評審及完成報批工作。具備實施條件后一個月內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初稿編制,且在工程開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后15日歷天內完成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編制。項目施工開工后,每季度第一個月完成水土保持監測季報,工程完工后兩個月內,提交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浙江省水土保持相關行業規范要求,并通過水利行政部門的相關驗收。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