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縣洪患村鎮固院村河梓山鎮下潭村段河流綜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于都縣洪患村鎮固院村河梓山鎮下潭村段河流綜合整治工程招標手續已齊全,由上級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于都縣水利局,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于都縣梓山鎮下潭村。
2.2招標規模:本次施工招標總金額為1936487.54元。
2.3項目概況:于都縣洪患村鎮固院村河梓山鎮下潭村段河流綜合整治工程,主要施工項目為:河道清淤、干砌石護岸、C20砼擋墻、下河臺階等。
2.4計劃工期:約142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8月1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5招標范圍及內容: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涵蓋的所有內容。
2.6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7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3.2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