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營區大綏河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監理公告
吉林市船營區大綏河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監理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JLS20250623FJSZ0300100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市船營區大綏河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監理初步設計批復已由吉林市船營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吉船發改審批〔2025〕2號批準,招標人為吉林市船營區大綏河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區級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項目包括污水廠、管線、泵站。其中:(1)新建污水處理廠1座,規模1000m3/d,占地5621m2,總建筑面積896.57m2,總建(構)筑物及堆場占地面積1377.91m2,包括預處理間、生化池、二沉池、深度處理間、接觸池、鼓風機房及配電間、污泥脫水間、廠內一體化泵站、深井泵池等,污水廠同時建設廠內道路、綠化、管線、圍墻等其它附屬工程。(2)新建污水主管線6666m,包括DN300重力流污水管4536m,dn160壓力流污水管1473m、dn200尾水排放管657m。(3)新建污水中途泵站2座,規模分別為25m3/h、40m3/h,均采用一體化泵站;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對本項目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工程實施階段和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工程保修階段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2.3建設地點:吉林市船營區大綏河鎮大綏河果樹場;
2.4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審計結算及保修結束為止;
2.5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的要求;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3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獲獎工程業績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建招〔2017〕9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建招〔2017〕15號)文件的規定;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