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昌平校園沉降路面修復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北京師范大學昌平校園沉降路面修復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豐臺區(qū)福宜街5號院1號樓新時代國際中心A座15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13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DLXM-2025-420
項目名稱:北京師范大學昌平校園沉降路面修復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23.66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23.650235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項目名稱:北京師范大學昌平校園沉降路面修復工程
2、工程概況:北京師范大學昌平校園占地面積:249畝,建筑面積20.5萬平方米,本次需維修項目共計14項,包含校園外圍道路、樓宇周邊散水維修、樓宇外墻磚脫落、室外道路雨、污水井下沉、室內外防水、室外路面下沉等
3、本工程磋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裝飾工程等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歷天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 《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21—2022年工程施工項目定點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 》、《關于延長工程類定點采購執(zhí)行期限的通知》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相關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主席令第6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58號)、《關于中國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鼓勵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