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市屯溪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黃山市屯溪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登錄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JACG2025C121
項目名稱:黃山市屯溪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0萬元
最高限價:30萬元
采購需求:黃山市屯溪區第一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監理服務,對黃山市屯溪區1座污水處理廠進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更新格柵、污泥脫水系統、污泥干化系統、水泵、除臭系統等老舊污水處理設備;改造除臭系統、混凝反應沉淀池、砂濾池等污水處理設施。黃山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規模為5萬立方米/天。項目總投資約3700萬元。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歷天,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滿且質量回訪合格止為準(延期不計取延期監理費)。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 / )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且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具體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購項目。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本項目公告規定方式進行質疑。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