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水質指紋溯源技術應用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水質指紋溯源技術應用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招標編號:NJJC-2025ZB0633)
一、采購條件
本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水質指紋溯源技術應用服務項目(項目編號:NJJC-2025ZB0633)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50萬元,采購人為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規模: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水質指紋溯源技術應用服務,針對南京市區域內發生的涉水環境執法案件,根據采購單位要求,優先利用水污染溯源移動實驗室開展現場移動溯源排查,具體需求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最高限價:50萬元,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按無效標處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完成。
三、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者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或者開標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不滿一年則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書面聲明原件);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的憑據,并提供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查詢記錄截圖并加蓋公章編制在響應文件內)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磋商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