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二期)項目-建筑立面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項目(二期)項目-建筑立面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07-21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012****200017051-XM001
項目名稱: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項目(二期)項目-建筑立面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16.633007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16.625959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二期)項目-建筑立面,工程內容包括外立面拆除及新做、金屬護欄拆除及新做、空調移機及空調罩安裝、木構件重做油飾、門窗更換、雨篷新做、冷凝水管歸槽等,具體內容詳見本采購文件-第四章“采購需求及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計劃工期77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小微企業 采購。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他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否;
3.2 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2)供應商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
(5)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6)供應商的信用記錄符合財庫[2016]125號文規定,如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項目采購活動;
(7)供應商應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所參與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07-10至2025-07-1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