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鐵塔池州市分公司2025-2026年小型水庫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維護項目比選公告
安徽鐵塔池州市分公司2025-2026年小型水庫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維護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安徽鐵塔池州市分公司2025-2026年小型水庫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維護項目(項目編號:AHTT250347)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安徽電信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對池州市境內357個小型水庫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自動雨水站站點(包含依附式、棧橋式、雷達式和島式)開展設備維護,主要對以上設備及觀測場地進行遠程監控、巡檢、現場故障維護、傳感器標校、障礙物清理、備件的更換服務等,預估采購金額為63.64萬元(含稅)。
1.6標包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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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
□家;/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總價60.03萬元。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對池州市境內357個小型水庫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自動雨水站站點(包含依附式、棧橋式、雷達式和島式)開展設備維護,主要對以上設備及觀測場地進行遠程監控、巡檢、現場故障維護、傳感器標校、障礙物清理、備件的更換服務等。
2.2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質量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要求。
2.3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并提供有效的營業證明(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2)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已簽訂的類似業績(水情監測設備或水利檢測設備維護服務類)至少一份。注: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章頁)作為證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協議,須同時提供訂單(需要體現采購方蓋章及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如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方式下達訂單,則須提供線上訂單截圖作為證明材料。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框架協議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原件備查。
(3)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4)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5)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6)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相應證明或承諾。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成交后不得轉包、違法分包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列為全國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安徽省同類產品/全品類供應商黑名單且執行期未滿的;
(11)不同供應商在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遞交的響應文件的文件制作機器碼或文件創建標識碼一致。
4.資格審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