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樂壽小組街巷路面及排水改造工程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坦東股份合作經濟社,建設資金來自中心溝專項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
2.2計劃工期: 100 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
2.3本招標項目共分 1 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2.3.1招標內容:本項目位于坦東股份合作經濟社內,樂壽小組街巷路面日久失修,排水設施陳舊,造成現狀路面受損嚴重,排水淤塞及檢修困難,現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該路段路面進行破除及新建混凝土面層,重新鋪設排水管道。本工程全長約1352.12米,路寬約2.5米,總面積約3414.81平方米,其中排水管DN500II級混凝土管長290米,DN400HDPE管長495米,DN300HDPE管長451米。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2招標控制價:2477266.64元,最高限價為:1857949.98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 □固定總價包干。
2.5工程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須達到合格標準。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全數入圍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且該資質證書應在有效期限范圍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3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的要求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4.5.投標人應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中辦理登記并獲得對應行業的建筑行業誠信檔案(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
4.5.1 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的考評等級為D級或以上且狀態顯示為“正常” (以資格審查當天的查詢結果為準)。
4.5.2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
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6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