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方匯賢居小區外墻、屋面滲漏及排污泵維修更換工程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東方匯賢居小區外墻、屋面滲漏及排污泵維修更換工程 已由 上級主管部門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豐華街道辦事處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 施工 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編號:JSJY1110002035351
2.1.2建設地點:鹽城市大豐區
2.1.3合同估算額:約36.59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符合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1.6發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標范圍: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階段當招標圖紙做法與招標清單特征不一致時,以招標清單特征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3.1.1 條資質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3.1.1資質條件:必須是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企業。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無。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大豐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為,在“”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6)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同時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2.2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