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區江南片區水網連通工程監理答疑補遺文件
萬州區江南片區水網連通工程監理答疑及補遺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萬州區江南片區水網連通工程監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答疑、補遺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補遺通知是對原招標文件的澄清、補充或修改,若相關內容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補遺通知內容為準。
一、答疑部分
問題一:根據國發〔2021〕7號和建市〔2020〕94號文件,已取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監理資質,不應將已取消的資質作為資格審查條件,建議修改。
回復:投標人資質要求已作調整,詳見補遺部分。
問題二:根據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相關信息可知本項目為水利工程,按照水利部28號令《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工程的監理單位應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不具備完成水利工程監理的資格條件。建議修改為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
回復:投標人資質要求已作調整,詳見補遺部分。
問題三:本項目工程內容完全是水利施工資質范疇,為啥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不能參加投標?
回復:投標人資質要求已作調整,詳見補遺部分。
問題四:資格業績及商務業績的引調水工程規模:引水流量不小于1.5m3/s且引水線路長度不小于8km。正常合同不會明確引水流量。只會明確線路長度。這容易使業績虛假。建議取消引水流量。保留管線路長度。
回復:業績相關要求按招標文件執行,合同中未明確引水流量則須額外提供該業績的業主證明。
問題五:投標人為獨立企業法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之一:
(1)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