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工程項目名稱)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施工(標段名稱)公告
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工程項目名稱)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施工(標段名稱)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濱湖區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錫濱數投許〔2025〕6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無錫市濱湖區蠡湖街道辦事處,招標人為無錫市濱湖區蠡湖街道辦事處,招標代理機構為亞太勤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蠡湖街道連大橋浜。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
建設內容:擬對連大橋浜(南園橋-會友西路 )約 466 米河段進行綜合整治,主要內容包括:對本次實施范圍內河段進行清淤拓浚,土方合計約 2100 立方米,其中清方量約1500 立方米,拓浚土方約 600 立方米:對沿線漿砌塊石駁岸進行貼面加固處理,合計長約 495 米;配套建設水生態工程,包括布置生態浮床約 400 平方米,種植沉水植物約 1500 平方米,新建管道曝氣系統一套、噴泉曝氣機一套。項目總投資 446.85萬元。施工總工期為90日歷天。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招標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連大橋浜綜合整治項目》的全部內容。本合同對應投資金額:約446.85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9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工期每延誤一天的賠償金額是以中標價的萬分之五來計算。誤期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中標價的5%。綠化養護期:1 年(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5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綠化養護質量標準:三級養護標準。水生植物成活率達到98%。如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發包人有權暫停應付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至上述要求,并向業主按合同價的5%支付違約賠償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 資質證書: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2) 業績要求: /
(3) 財務要求: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從成立之年份起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
(4) 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 項目經理要求: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年齡不應超過 65 周歲,已退休但未滿 65 周歲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和相關勞動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