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
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勘察設計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鹽水投招(2025)-25-ws8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勘察設計已由海鹽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賦碼文件2506-330424-04-01-684920號文件批準開展前期工作,,招標人為海鹽縣天仙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初步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監理服務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海鹽縣
2.2建設內容:對海鹽縣污水處理廠(站)進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更新水質儀表、抽真空系統、格柵、MBR膜、磁浮風機、潛污泵等設施,同步補充除臭、自動化等能力。
2.3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1820萬元。
2.4設計周期:按項目實施內容,接到委托人通知 30 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中標后10日歷天(含)內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報告),具體以項目實際申報周期為準。
2.5招標范圍: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內容為完成招標范圍內的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和概算調整),包括初步設計階段必要的勘察和測繪工作及配合完成初步設計批復。
2.6標段劃分:一個合同段。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
(2)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資質;上述
(1)、
(2)必須同時具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詳見本公告附件一“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牽頭人及成員總數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投標相關事宜,并簽署投標文件。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