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埭鎮臨滬糧油蔬菜保供基地項目——橋浜河道整治工程的招標項目公告
新埭鎮臨滬糧油蔬菜保供基地項目——橋浜河道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新埭鎮臨滬糧油蔬菜保供基地項目——橋浜河道整治工程 ,項目業主及招標人為 平湖市臨滬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建設地點:新埭鎮楊莊浜村;
2.2工程規模:1.砌塊護岸500米及基礎加固;2河道疏浚320米;3.雨水口PVC管道30米等;
2.3本次招標范圍:1.砌塊護岸500米及基礎加固;2.河道疏浚320米;3.雨水口PVC管道30米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施工工期:100日歷天;
2.5本工程總投資約為 49.8000 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未被項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興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4)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工(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5)項目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認可的上崗證;
(6)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公示,外地進浙施工企業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已經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7)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企業主要負責人4個崗位的A證)、B、C 證(1個),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下載地址:平湖市綜合采購服務平臺(平易招)(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自行下載。
4.2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4.3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標人。提交郵箱931145057@qq.com,提交疑問截止日為 2025 年 7 月 16 日。招標人將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前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 年 7 月 21 日 14 時 00 分,地點為網上不見面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