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江區城區電力管道等市政基礎設施改建工程——東跡大道電力改建工程施工公告
衢江區城區電力管道等市政基礎設施改建工程——東跡大道電力改建工程已衢州市衢江區發展和改革局以衢江發改審初設〔2025〕8 號,項目代碼為2404-330803-04-01-600076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衢州市衢江區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招標人為 衢州市衢江區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衢江區城區電力管道等市政基礎設施改建工程——東跡大道電力改建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本次招標內容
工程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3523.489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3523.4894萬元,建設規模:電氣部分:新建二進四出環網箱14臺,緊湊型箱變6臺,低壓電纜分支箱5臺;土建部分:新建16孔φ175+2孔φ100CPVC排管2.356千米,新建16孔φ175+2孔φ100N-HAP排管0.293千米(敷設鋼筋網),新建12孔φ175+2孔φ100N-HAP排管0.082千米(敷設鋼筋網),9孔φ175+2孔φ100CPVC排管0.028千米(破復綠化帶7m、人行道15m),9 孔φ175+2孔φ100N-HAP排管0.731千米(敷設鋼筋網),6孔φ175+2孔φ100CPVC排管0.069千米(破復人行道),6孔φ175CPVC 排管0.098千米(破復人行道路面),4孔φ175+2孔φ100CPVC排管0.446千米(破復綠化帶219m),2孔φ175CPVC排管0.098千米(破復人行道44m、水泥路面54m),6孔φ100CPVC排管0.09千米(破復人行道),6孔φ100N-HAP排管0.061千米(敷設鋼筋網、破復水泥路面),2孔φ100N-HAP排管0.03千米(敷設鋼筋網、破復水泥路面),1孔φ175N-HAP直埋管0.014千米(破復人行道4m、水泥路面4m),1孔φ100N-HAP直埋管0.036千米(破復人行道16m、水泥路面20m),3m*2m電纜井94座,3m*1.5m電纜井14 座,2m*1.5m電纜井6座,1.5*1.5電纜井6座,0.6*0.6電纜井2座,新建環網箱基礎14座、箱變基礎6座、低壓電纜分支箱基礎3臺、表箱基礎1座、路燈箱基礎1座。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建設地點:衢江區城區東跡大道。
招標范圍:包括衢江區城區電力管道等市政基礎設施改建工程——東跡大道電力改建工程等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圖紙、聯系單及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工程費用3066.5891萬元,計劃工期:365個日歷天。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項目質量目標: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一次性驗收合格要求。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一)投標人: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取得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或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2、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4、投標人具備帶電作業的能力和設備,且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完成過1個10KV及以上的包含不停電作業工作內容的線路遷改施工業績。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下同):
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2、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4、其他:①投標截止時間項目負責人也不得有已中標工程或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工程。②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需提供帶二維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證書,注冊證書需在有效期內,截至投標截止日已年滿65周歲的不得參加投標【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須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要求】。
(三)其他:
1、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要求 1 人,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
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4、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