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特克斯縣城區排水防澇建設項目二標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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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特克斯縣城區排水防澇建設項目二標段(EPC)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伊犁州特克斯縣城區排水防澇建設項目已由特克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特發改(2025)63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特克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疆伊犁州特克斯縣城區排水防澇建設項目二標段(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特克斯縣。
2.1.2建設規模:1.改造寬度2米-15米,深度1米-6米排水防澇溝渠1200米。
2.改造防澇調蓄池2座45372立方米。
3.配套相關附屬設施。(詳細內容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1.3標段劃分: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并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驗收、移交前維護、移交,技術支持和服務及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服務等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同時,投標人要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市政行業乙級資質(含)以上設計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