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平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項目招標公告
安平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安平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項目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農[2025] 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安平縣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縣灌區(qū)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安平縣水利局、安平縣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縣灌區(qū)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安平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項目2.2 建設地點:安平縣馬店鎮(zhèn) 2.3 建設內容:本項目治理小白河新建揚水點36座,新增75套潛污泵,鋪設渠道連接機井引水低壓管道 48.208km,鋪設低壓電力電纜1.85km,鋪設10KV高壓電力電纜18.0km及配套設備等。
2.4 計劃工期:10 個月。
2.5 本次招標共分為 1個標段。
2.6 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如有圖紙與工程量清單不符,以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范圍,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本) ,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2其他要求:本項目預留預算總額的40%給中小企業(yè),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yè)的比例為100% 。
3.1.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