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經理部給排水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經理部給排水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24(2025)-GJFGXY-WZCG-06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提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提升工程建設項目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財政撥款,建設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給排水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地點: 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東路國家法官學院貴州分院東北側;工程內容及規模: 擴建建筑面積10121.60平方米,擴建內容為學員宿舍8150.00平方米、圖書館1851.00平方米、電梯機房120.60平方米;改建建筑規模3022.39平方米,改建內容為教學用房1357.39平方米、司法警察訓練館1665.00平方米;新建訓練場7014.00平方米;新建配套道路工程、綠化工程、給排水工程、場平工程和邊坡支護工程等附屬工程。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7)《鐵路建設物資采購供應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5]116號);
(8)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具有報價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生產經營范圍的生產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生產能力要求:要求投標產品必須為符合國標的產品,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
(4)財務能力:投標人注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提供2023、2024年財務報表。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商或投標人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
(6)供貨業績:投標人具有兩年及以上良好的銷售業績,提供近兩年(2023年、2024年)不同鐵路或國家重點大中型建設項目同類物資供貨業績證明資料(提供不少于2份成交合同或成交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7)履約信用:①須提供2023年-2024年納稅信用等級或由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的納稅信用證明;②供應商不得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并在投標文件中出具查詢結果頁面截屏并蓋投標人公章;③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賄犯罪記錄。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②不接受因物資質量、供應等問題,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且在有效期內的投標人;
③不接受自投標文件遞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
④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或生產廠家所屬集團內部全資銷售子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
⑤★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出具的針對投標包件唯一授權函原件,唯一授權函必須提供生產商聯系方式!
⑥★代理商投標時,出具的授權函.營業執照復印件.檢驗報告復印件等資料均須加蓋授權人公章(鮮章),否則視為無效!★
⑦發包人要求直燃機品牌或廠家不低于以下檔次:遠大、希望深藍,冰山或相當★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