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遠傳水表電池采購二次詢比公告
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遠傳水表電池采購二次詢比公告
一、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遠傳水表電池采購已批準,采購人為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英華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潛在詢比響應人參與詢比。
二、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遠傳水表電池采購二次;
2.2詢比內容:
第一標段:1250只電磁遠傳水表電池(電壓3.6V、容量95Ah電池)采購的裝卸、運輸、保險、質量檢測、驗收合格移交、安裝及維護等。
第三標段:666只機械加遠傳水表電池裝置采購的裝卸、運輸、保險、質量檢測、驗收合格移交、安裝及維護等。
2.3項目估算價:第一標段約100萬元;第三標段約20萬元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2個標段;
2.5交貨期限:第一標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根據甲方需求交貨并安裝及售后;第三標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根據甲方需求交貨并安裝及售后。
2.6交貨地點:按照采購人要求保質保量送貨至指定地點。
2.7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2.8質量保證期:第一標段自驗收合格之日起72個月;第三標段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三、詢比響應人資格要求
3.1營業執照:詢比響應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資格要求:
3.2.1詢比響應人須是詢比貨物制造商或經銷商;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且制造商不得參與本次詢比。
3.2.2詢比響應人須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較短不能提供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信譽要求:
(1)詢比響應人最近三年內(至詢比截止之日止)未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企業自行出具加蓋詢比響應人企業印章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