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區供水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新區供水工程已由關于下達《長春新區 2025年基礎設施及功能類項目建設計劃(第一批)》的通知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高新區供水工程;
2.2項目編號:ZJGJ-25ZFGC011;
2.3建設地點: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4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1200萬元,完成供水管線12公里等施工工作;
2.5最高投標限價:折扣系數1.0000;
2.6預算金額:本項目建筑安裝工程費:1020萬元;
2.7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2.8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工期以簽訂合同為準);
2.9成果和目標要求:能夠辦理接駁水務集團管網并通過項目所在地供水公司驗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提供可查詢的電子證書(登錄“吉林省建設工程安管人員管理系統”-證書查詢,并掃描電子證書二維碼);應無在建工程(須提供企業出具加蓋公章的無在建證明承諾書)且為本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在本單位繳納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5月)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以提供養老保險為準;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明和返聘合同)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3.3項目管理機構強制性人員要求:
3.3.1項目管理機構除項目經理外,應配備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安全員、機械員;所有人員需身體健康,有較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項目管理機構所配備的不同崗位,其任職人員不得重復,即一人一職。所有人員須是本單位的在職人員,需提供在本單位繳納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5月)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以提供養老保險為準;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明和返聘合同)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具體要求詳見強制性人員標準要求表)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如投標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7月10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