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溉中心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區2025年度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應急抗旱水利救災項目公告
項目概況 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區2025年度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應急抗旱水利救災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09時00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XJACG(2025)-12
項目名稱: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區2025年度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應急抗旱水利救災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20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6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區2025年度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應急抗旱水利救災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陜西省石頭河水庫灌區2025年度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應急抗旱水利救災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中小企業聲明函并進行電子簽章。
(2)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企業法人須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
(3)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并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4)供應商應提供2024年度的財務報告(至少包括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成立時間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開標前三個月內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開戶信息,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務報表。
(5)供應商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月已繳納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6)供應商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月已繳存的社會保障資金繳費證明或參保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7)供應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注冊人員,持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項目(提供無在建項目承諾書)。
(9)供應商的企業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10)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1)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