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右前旗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二期
一、招標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右前旗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二期,經科右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旗發改(2023)244號文件批準建設,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將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科右前旗
2.2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
2.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達到驗收合格要求。
2.4招標控制價:67355826.90
2.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以及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中標或預中標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查詢渠道“信用中國 ” 網(
www.creditchina.gov.cn);
3.3投標人、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內不得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查詢渠道中國裁判文書網;裁判文書網主頁>>案由:刑事案件>>對單位行賄>>;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 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報名;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投標時需提交聯合體協議作為要件之一,聯合體協議中要載明聯合體投標代表的牽頭人,并聲明聯合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相關工作范圍;
②聯合體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否則其投標和與此相關的聯合體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④由聯合體投標的,必須由牽頭人下載文件等招標事宜,牽頭人未辦理而由聯合體其他成員辦理的,將導致聯合體投標被拒絕,聯合體成員必須辦理 CA 鎖;
⑤如果不是聯合體投標的,則不需要提供聯合體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