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清河分洪區建設項目水文設施遷改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小清河分洪區建設項目水文設施遷改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小清河分洪區建設項目水文設施遷改工程EPC總承包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農經[2024]53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涿州市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及地方財政,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涿州市水利技術推廣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小清河分洪區建設項目水文設施遷改工程EPC總承包2 、工程規模及建設內容:主要涉及琉璃河上碼頭自記井,碼頭水文監測纜道,碼頭水位站,小清河郎莊水位站,北拒馬河涿州水位站,刁窩水位站,胡良河東鹿頭水位站共計7處水文設施。
3 、建設地點:涿州市域內。
4、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用勘察設計-施工 EPC 工程總承包,包括
(1)勘察部分:本項目施工圖階段勘察工作;
(2)設計部分:完成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作,承擔后續施工過程中與設計相關的配合服務。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該項目的施工,根據審核通過的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內容,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其他服務。具體內容如下:承包人應按照本項目的全部內容、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及發包人要求,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施工圖階段工程勘察、測量、施工圖設計及全部后續設計服務工作及配合、協助發包人完成設計審批、圖紙審查等其他服務內容)、采購及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建設工程其他工作、竣工驗收、聯合驗收、交付,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及質量問題)試運行(若有)、竣工備案及后期相關手續等全過程工作,以及其它為實現本工程建設目標所應實施的全部工作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1)勘察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文設施)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期內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應具有主管部門核發有效期內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