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招標公告—劉家橋(北)生活污水整改提升工程
劉家橋(北)生活污水整改提升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劉家橋(北)生活污水整改提升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陰市東舜城鄉一體化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劉家橋(北)生活污水整改提升工程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長涇鎮劉家橋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劉家橋(北)生活污水整改提升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長涇鎮劉家橋。主要施工內容:DN250PE管186m,DN200鍍鋅襯塑管215m,DN75UPVC管204m,DN160UPVC管211m,污水檢查井29座,油污分離井13座,0#玻璃鋼成品化糞池13座,1#玻璃鋼成品化糞池1座,3#玻璃鋼成品化糞池1座,管道鍍鋅鋼支架約12t,清淤約4畝,場地及道路恢復面積約430m2等施工內容。
2.1.3合同估算價:約47萬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 8 月 10 日,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8 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蛘吡礁鲆隕系ノ皇芷富蛘咧匆怠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b不能將本人不同的執業資格證書、職業合格證書等注冊在兩個以上單位;c不能在非注冊單位任職,時間持續3個月及以上。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