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績溪縣-招標公告安徽省馬鞍山市和宣城市長江流域國土綠化示范...
特別提示:為進一步打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一流市場環境,今年我市將持續深化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工作,著力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關鍵載體、關鍵主體監管,強化行紀刑聯動,嚴懲弄虛作假、串通投標、不公正評標等擾亂市場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問題,請各市場主體依法規范自身行為,共同維護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環境。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安徽省馬鞍山市和宣城市長江流域國土綠化示范項目(績溪縣)配套設施建設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安徽省林業局;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安徽省宣城市長江流域國土綠化示范項目作業設計的批復 林生函(2025)140號;
1.4
招標人:績溪縣林業局;
1.5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6項目出資比例:1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安徽省馬鞍山市和宣城市長江流域國土綠化示范項目(績溪縣)配套設施建設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JXX-GC-GK-2025036;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JXX-GC-GK-2025036001;
2.5 建設地點:績溪縣;
2.6 合同估算價:5749707.83元;
2.7 計劃工期:480日歷天(中標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森林撫育等服務采購項目進度要求)。
2.8 招標內容、規模和范圍:安徽省馬鞍山市和宣城市長江流域國土綠化示范項目(績溪縣)配套設施建設工程包括:作業便道35千米,修建蓄水池10處(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9 項目類別:施工;
2.10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無。
3.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工程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
3.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無
3.5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級工程建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行使工程建設領域行政執法權記不良行為,至投標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內的”;
3.5.2“被宣城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至投標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內的”;
3.5.3 被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工程建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部門給予明文限制投標[不得承接業務或不得進入(清除)市場],至投標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內的。(投標人所屬子公司有不良行為記錄的,不影響投標人的投標資格)
3.6 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3.7 其他要求: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項目,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中小型企業劃分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執行)。投標文件中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8 是否采用“實名制”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