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遼源市管道傳輸施工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比選公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遼源市管道傳輸施工服務采購項目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 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遼源市管道傳輸施工服務采購項目;JLWT-2025-JLSTT078-BX。
1.2 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吉林萬通工程建設招投標有限公司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采購項目概況: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遼源市管道傳輸施工服務采購項目,本項目采購內容為傳輸管道工程施工服務,包括總計新建14.35公里。新建1孔簡易管道0.17公里、1孔包封管道0.93公里;新建2孔包封管道2.5公里、2孔頂管0.04公里;3孔包封管道4.74公里、3孔頂管0.25公里;4孔包封管道0.83公里、4孔簡易管道4.57公里、4孔頂管0.28公里;6孔包封0.042公里;手孔井208個。具體相關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采購預算金額為:339.3824萬元(含稅),311.36萬元(不含稅),稅率9%;具體采購明細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1.6 標段劃分:
?不劃分
□劃分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為1個,成交100%份額。
1.7 成交單位數(shù)量及成交份額: 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為1個,成交份額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額: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供應商報價折扣系數(shù)應≤100%,超出限價的響應將被否決。
施工服務費取費以工信部通信【2016】451號通知下發(fā)的信息通信建設工程定額5折為標準;供應商依據上述標準為基礎對施工服務費(參與打折部分不含稅總價104.19萬元)進行整體折扣報價(其中:文明施工費、安全生產費、規(guī)費、乙供材料費、乙供輔材費不計取折扣),報價折扣系數(shù)應≤100%,超出限價的響應將被否決。
注:
①施工服務費結算價格=按451定額5折計取的施工服務費*報價折扣系數(shù)(其中:文明施工費、安全生產費、規(guī)費、乙供材料費、輔助材料費不計取折扣)。
②施工主材價格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如超出預算價格或需增加特殊材料,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最終結算金額以結算審定金額為準進行結算。
③施工服務采購費涵蓋所有協(xié)調費、賠補費及質保期內維護費,如發(fā)生不可預知費用由施工方自行解決。
④不計取施工隊伍調遣費和二次搬運費。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本次采購確定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遼源市管道傳輸施工服務采購項目供應商。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年或達到框架協(xié)議上限金額。
2.3服務地點:吉林省遼源市。
2.4工期:根據具體項目情況,由建設單位確定。
2.5保修期/質保期:5年。
2.6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行業(yè)及中國鐵塔公司相關規(guī)范、標準,以及本項目技術規(guī)范書相關質量及技術服務標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響應。
3.2 控股、管理關系要求:(針對以下要求,供應商須提供相關承諾)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jiān))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3.3 供應商能夠按照采購人財務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提供承諾)。
3.4 供應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須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三級以上資質;
(2)須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guī)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應提供等級相當于或高于前述要求的最新資質證書復印件。
3.5 人員要求:
(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對應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
(2)本項目至少配置一名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對應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本項目至少配置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對應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