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凈水公司2025年設備設施、構筑物大修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凈水公司2025年設備設施、構筑物大修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383)。
二、項目類別:工程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設備設施、構筑物大修工程。主要對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下屬污水處理廠設備設施、構筑物進行大修,主要涉及石井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西朗分公司三個分公司共三個子項。項目一:石井分公司2025年二期砂濾池大修;項目二: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蓋板大修;項目三:西朗分公司2025一期V型濾池大修。
五、最高限價:總最高限價2753527.86元(含稅率9%)。
其中:
(1)石井分公司2025年二期砂濾池大修項目:877434.84元,(其中不含稅造價為804986.09元,暫列金額土建工程為34613.05元、安裝工程為21356.66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土建工程為23390.41元、安裝工程為28632.76元)。
(2)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蓋板大修項目:1182199.36(其中不含稅造價為 1084586.57元,暫列金額為88302.79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80107.75元)。
(3)西朗分公司2025一期V型濾池大修項目:693893.66元,(其中不含稅造價為636599.68元,暫列金額土建工程為34511.65元、安裝工程為8635.46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土建工程為27860.33元、安裝工程為15746.82元)。
注:項目稅率為9%,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及暫列金額為非競爭性費用,在報價時須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不得參與競爭,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①供應商應當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并需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企業詳情信息的網頁截圖證明;②供應商需提供建設主管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類似濾池設施的維修或改造項目的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須提供最新電子證書),同時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注:根據廣東省建設信息中心關于啟用新版“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須由本人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電子證書無效 。提供項目負責人近三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附在響應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