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萬莊區(qū)域供熱站)3臺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告
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萬莊區(qū)域供熱站) 3臺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 EPC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萬莊區(qū)域供熱站) 3臺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 已由 廊坊市行政審批局 以 廊審批投資〔 2025 〕 1006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資本金占總投資的 20%,其余資金由企業(yè)自籌 ,國有資金占比 100 % ,財政資金占比 0 % 。
項目建設單位為 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機構為 赫爾莫(河北)項目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 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 廊坊市常青供熱有限公司(萬莊區(qū)域供熱站) 3臺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 EPC 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 1 924.84 萬元,其中建安 工程估算價 1661.58 萬元 ,建設規(guī)模: 本項目是在原有供熱站內敷設熱力管道并增加隔壓站,設計供暖面積為 310萬㎡,設計熱負荷為171MW。熱力管道由市政預留熱力管線沿站內道路向東敷設至萬莊熱力隔壓站內,管徑DN800,長度約為152.4米,采用直埋敷設,同時新增隔壓站購置安裝板式換熱器、循環(huán)泵、補水泵、除污器等設備。
2.2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 本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圖設計、施工 、 設備采購及安裝、 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 門結(決)算、質量 保證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工作。
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 1690.52 萬元。
2.3計劃工期: 總工期 60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10日歷天,施工工期 50 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日期 為2025年 9 月 1 日至202 5 年 10 月 30 日(因響應 大氣治理、職 能部門檢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進展不確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 延誤,工期順延。 )( 具體開工日期以實際施工開工令為準)
2.4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現(xiàn)行設計規(guī)范的 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的綜合審查、驗收;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合格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
3.2 設計: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熱力工程專業(yè)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同時具備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 壓力管道設計 GB2 級) ;施工: 具備 建 設 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壓力 管道 GB2級) 施工資質以及其他 具有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 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 □ 不接 受 “資質預警”或“資質異常”企業(yè)投標)
3.3本次招標( ?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