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瀘縣經開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瀘縣經開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09時3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5105212025000118
項目名稱:瀘縣經開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2,887,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95日,服務內容中服務期限除有特殊要求外的其他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其中設備安裝正常運行后中標人負責設備維保至服務期限結束。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
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監獄企業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采購包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本采購包專門面向的企業類型;如投標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協議中分包意向投標人應當符合本采購包專門面向的企業類型。)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掃描件并進行電子簽章;(2)
(1)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交聯合體投標協議書,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成員至少其中一方必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3)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監獄企業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采購包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本采購包專門面向的企業類型;如供應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協議中分包意向供應商應當符合本采購包專門面向的企業類型。)。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
途徑: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投標(響應)管理-未獲取采購文件中選擇本項目獲取招標文件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07月24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地點:通過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投標(響應)管理在線提交投標文件
開標地點:通過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開標/開啟大廳參與開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