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污水站室內設施設備管道整改工程(二次招標)的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污水站室內設施設備管道整改工程(二次招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街道老圍社區紅寶路139號蔡屋圍金龍大廈10樓1003房(深圳市振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8月11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編號:0868-2544ZD457G-D
2.項目名稱:污水站室內設施設備管道整改工程(二次招標)
3.預算金額:人民幣431436.01元整
4.最高限價:人民幣431436.01元整
5.采購需求:污水站室內設施設備管道整改1項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簽訂起計60天內安裝調試完成。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格式見第三章 投標文件組成、格式-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或監獄企業證明文件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須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格式自擬),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2)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②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2023〕3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③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⑤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須提供《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