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萬安縣通津河枧頭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萬安縣通津河枧頭段河道
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萬安縣通津河枧頭段河道治理工程 項目施工已由萬發改招標核字【2025】 59 號核準招標,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招標人為萬安縣水利水電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萬安縣通津河枧頭段河道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萬安縣枧頭鎮
2.3招標規模:工程概算總投資為2915.97萬元 ,本項目招標金額為21523849.15元。
2.4計劃工期:365日歷天(2025年 8 月 31 日--2026年 8 月 31 日)。
2.5招標范圍及內容:清淤清障 0.463km,岸坡防護 7.675km,新建巡查道路 0.845km,拆除重建水陂 2座,新建踏步 10處。(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6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投標單位擬派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 (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需提供退休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 (吉市管辦字【2018】5 號)文件執行。
(7)根據(吉市管辦字[2024]7號)文件規定: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投標文件中體現,信用報告生成日期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 日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