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七星臺鎮沈家店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枝江市七星臺鎮沈家店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恒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枝江市七星臺鎮沈家店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2.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3.項目概況:沈家店村二組趙家坡灣落26戶居民門前庭院整治,老村委會門前至四組段、新修高標溝渠旁共計1600米綠化建設,原四組變壓器旁節點打造,318沿線建設4套成品垃圾分類亭,增設分類垃圾桶100個(含固定安裝),318國道破損設施維修。(具體詳見施工工程量清單)
4.最高限價:249961.71元(高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投標)
5.工期:30日歷天。
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8.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精神,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供應商應為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