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網點ups電池在線監測系統設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就網點ups電池在線監測系統設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
一、項目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網點ups電池在線監測系統設備項目
二、采購編號:BOC-00017-20250140
三、項目情況:
(一)采購內容:
1.本項目擬采購39套ups電池在線監測系統設備(每套包含1臺監控主機(含顯示屏)和32塊監控模塊),共計39臺主機(含顯示屏),1248塊監控模塊。具體內容詳見采購邀請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說明書。
2.響應缺漏項處理:供應商須對本項目所有貨物及服務進行響應及報價,否則其響應將被拒絕。
3.授予合同/入圍供應商數量:1家
4.交貨期:30日歷天。
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省、市及行業現行相關規范及標準。
6.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7.質保期:5年。
8.標包劃分:共分為1個標包。
(二)采購流程:
本項目采購流程由資格后審、談判及評審兩個階段組成。
第一階段:資格后審:
1.采用公開方式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
2.供應商須按要求在采購人處報名登記,并領取采購邀請文件。各供應商須按照采購邀請文件的要求,遞交應答文件。
3.由談判小組對領取采購邀請文件,并按規定時間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后審。若有效投標人低于3家時,該項目重新招標。
第二階段:談判及評審:
供應商須按規定參加談判。談判內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務部分、服務部分、價格部分等。
采購人將根據最終評審結果,確定1名擬授予合同供應商。如采購人今后政策發生變化或客觀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采購人有權利單方面中止與供應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應商的基本資質要求 (須同時滿足):
(一)供應商及所報產品/服務的資質要求如下:
1.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其他必須滿足的要求:
1.供應商須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采購人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2.供應商須從采購人獲得競爭性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項目。
3.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4.項目分包:供應商不得將本項目采購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分包。
5.供應商不得將本項目采購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
6.截至采購邀請公告發布之日(含)止,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供應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購邀請公告發布之日(含))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或涉及環境保護、勞動用工、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違法違規,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8.截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日(含),供應商未處于中國銀行供應商不良行為禁止準入處罰期內。
9.供應商須保證: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時,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相關的侵權行為。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0.存在關聯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關聯關系企業包含以下情況:
(1)與本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企業;
(2)與本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企業。
供應商應向采購人如實披露與本單位存在關聯關系的其他企業。采購人有權取消關聯關系企業參與該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