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區小微濕地保護修復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昌平區小微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08-15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425210200026703-XM001
項目名稱:昌平區小微濕地保護修復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21.184699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20.805669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本項目東新村、香堂村和真順村,圖紙范圍內的地形改造土方,駁岸、排水溝砌筑,園路、平臺、棧道鋪裝,指示牌、宣教牌安裝及綠化種植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122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磋商項目磋商;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報告中,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申請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須具備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并處于正常開業狀態,且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
2)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