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和龍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獨立評估項目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吉林省和龍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獨立評估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概況
1.項目編號:采購計劃-【2025】-00091號-JLCD-25006;
2.項目名稱:吉林省和龍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獨立評估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70.6200萬元;
5.最高限價:170.6200萬元;
6.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吉林省和龍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獨立評估項目
標段劃分:1個
服務地點:吉林省和龍市
采購范圍:包括本底調查,移民安置獨立評估起始時間評估對象的現狀,包括反映生產生活水平、建設征地涉及區域經濟發展狀況等各項指標的數值。在移民安置實施前后,移民用以滿足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會產品的消費程度,包括收支水平、住房條件、生產與就業、基礎設施條件、社區服務水平,民族風俗習慣、社會環境適應性等。工程建設對建設征地涉及區域經濟發展狀況的作用,包括建設征地影響的城鄉功能恢復情況、專業項目處理情況和經濟發展情況。地方人民政府、項目法人和技術服務單位組織開展移民安置實施工作的行為,包括移民安置進度管理、資金管理、質量管理和移民動態信息管理。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獨立評估規范》(NB/T 35096-2017)、《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驗收規程》(NB/T11414-2023)等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的規范、規程、條例、標準以及招標人的要求,直至通過移民安置竣工驗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抽水蓄能電站通過移民安置竣工驗收,并完成合同所有服務內容止。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2.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企業,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有效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資質要求:經營范圍涵蓋水利水電建設水庫移民獨立評估服務,并滿足行業自律。
3.3外省入吉企業需按規定辦理“入吉企業信息登記”,企業備案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網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從事建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