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運行項目招標公告
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運行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運行項目已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資金補助,招標人為大理洱海保護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大理國投咨詢有限公司受大理洱海保護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運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運行項目;
2.2 招標編號:NDL0XGT25001062 ;
2.3 服務范圍:對洱海藍藻水華防控-水上移動式藻水分離裝置(5-8號)設備提供運維服務,具體詳見“第六章 技術要求”;
2.4 招標控制價:固定綜合單價0.73元/m?。
2.5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服務過程中考核達不到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
2.6 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7 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標準和規范,滿足招標人的服務要求。
2.8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9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合同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標人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包括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或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執行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投標人可不提供)及財務報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專業擔保機構對投標人進行資信審查后出具的投標擔保函(需提供證明材料)。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提供上述任意一種證明材料)。
注:根據《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15號)規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審計報告須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網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賦碼,未取得賦碼的財務報告視為無效;投標人若為事業單位的,則不需提供利潤表/損益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3.3 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