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佘城村瑞澤路及定山村朱家巷路污水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佘城村瑞澤路及定山村朱家巷路污水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陰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辦事處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佘城村瑞澤路及定山村朱家巷路污水工程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云亭街道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佘城村瑞澤路及定山村朱家巷路污水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江陰市云亭街道佘城村瑞澤路、綺紅路沿線,定山村朱家巷路沿線。本次改造包含新建污水管及新建污水泵站,污水最終接入已建市政污水管道。
2.1.3合同估算價:約90.14萬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 8 月 30 日,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28 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 (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a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不能將本人不同的執業資格證書、職業合格證書等注冊在兩個以上單位;c不能在非注冊單位任職,時間持續3個月及以上。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 2023年 8 月 5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2024年 8 月 5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5年5 月 5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