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棗陽市吳店鎮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優化調整方案編制服務項目潛在供應商登錄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襄陽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選擇意向項目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計劃備案號:無
項目編號:XYZY-ZFCG202508FW-007
項目名稱:2020年度棗陽市吳店鎮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優化調整方案編制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26萬元(投標報價超過預算價為無效報價)
采購需求:詳見本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完工。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合同融資等政策;(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供應商資質條件:
(1)供應商應具備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相應能力,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
(2)具備土地規劃乙級及以上資質。
6.2財務要求: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3年度及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公司為新成立公司,成立時間不滿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