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凈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項目(標段三)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凈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項目(標段三)(項目編號:YG1202500424)。
二、項目類別:工程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2025-2026年清淤服務。
五、采購范圍:
(1)本項目需要采用機器人清淤技術對廣州凈水公司京溪、江高、大觀分公司相關生產區域清淤,清淤期間必須達到不停產要求,預計清理淤泥量合計約806.72m3。
(2)余土、余沙宜按每 2000 立方米取樣1個送檢,且每個清淤工程(子項目)送檢數量不少于 3 個。成交供應商需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對清運的淤砂進行檢測,并提供第三方余砂檢測報告(即檢測內容1:余砂分級指標及限值檢測;檢測內容2:含水率、PH值、重金屬(鎘、汞、鉻、鉛、砷、銅、鎳、鋅)、有機質、總磷、總氮,檢測報告作為驗收資料之一,檢測要求:每個項目檢測樣本不少于3個;同時須出具具有中國計量認證(CMA)認可章檢測報告。
(3)成交供應商按照國家及廣州市相關規定做好建筑垃圾的處理,將本項目產生的垃圾、淤砂清離現場并進行合法處置。本項目如需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現場作業要求及配套安全防護措施需滿足采購人及其下屬單位相關要求。
(4)施工過程不破壞周圍環境。如施工中造成綠化、墻壁、瓷磚損害等,無償復原。施工過程不影響廠內運行生產。
(5)本合同的承包范圍應包括且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機械及其他設施、人工、清理處置工程產生的垃圾及淤泥、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挖淤泥、流砂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以實際棄置淤泥流砂量計算,各項目的措施費用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計量;各項目棄置的淤泥流砂(土方)消納須提供對應的消納合同、消納發票等資料作為計量依據。
六、項目最高總限價:¥1,380,920.38(人民幣壹佰叁拾捌萬零玖佰貳拾元叁角捌分,本工程總價應包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暫列金額等非競爭性費用。其中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123934.32元;暫列金額為:47051.86元。供應商的總報價高于工程最高限價或供應商各子項報價高于各子項的最高限價或供應商的單價報價高于最高單價限價,則其響應將被拒絕(具體詳見最高限價公布函)。非競爭費用不按采購人給定金額填報的,響應報價無效。)。
七、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機器人水下清淤項目的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及發票,合同需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雙方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三)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潛水作業項目經理證書,為響應人本企業信息登記中的在冊人員(或能夠在中國潛水救撈行業協會(http://t3.feng-du.com/)查詢的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為響應人本企業信息登記中的在冊人員資格條件。
(四)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