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期生石灰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期生石灰采購項目已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期生石灰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JLTCZB-2025-CC14
2.2 招標范圍:2025-2026采暖期生石灰采購,
2.3 招標數量: 6000噸(招標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招標人不對中標后期服務過程中的數量作保證)。
2.4 交貨地點:長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安全落地視為交貨)。
2.5 服務期(供貨期):2025-2026采暖期,按招標人要求(具體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合格標準及招標人《生石灰技術標準》要求。
2.7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540元/噸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有效營業執照,有能力組織和實施本次招標內容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在2025年之后成立的,無財務報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賬戶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
3.3、近三年(2022年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有一項類似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
3.4、①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②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或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3.7、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一般納稅人,可提供增值稅發票;
2、投標人必須設有專門的售后服務和技術指導;
3、投標人須提供具有履行合同、產品的供應、保障能力,提供無任何經濟糾紛、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的承諾書;
4、貨到買方指定現場,賣方負責運輸、裝卸,并承擔其費用;
5、按甲方要求,及時送貨,24h服務,服務不及時,取消中標資格;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7、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