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灌口鎮中心衛生院改擴建工程(勘察“評定分離”)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灌口鎮中心衛生院改擴建工程(勘察“評定分離”)已由廈門市集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廈門市集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下達廈門市集美區2024年第十八批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集發展基前[2024]18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廈門市集美區衛生健康局,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投融資項目,招標人為廈門集美發展集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廈門市益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采用“評定分離”辦法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勘察單位。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 。
2.1.2.工程建設規模: 新建建筑總建筑面積為16463.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756.48平方米(含發熱門診1425.00平方米,急診綜合樓633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8706.70平方米(含污水處理池150.00平方米,地下車庫8556.7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棟3層發熱門診、1棟9層急診綜合樓、2層地下室及其室外配套工程 。
2.1.3.投資總額:人民幣 12442.56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10597.15 萬元。
2.1.4.最高投標報價限價:
(1)巖土工程勘察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取,并按《廈門市集美區建設與交通局等4家單位關于優化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勘察設計費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號)的規定下浮40%計取。最終結算費用以廈門市集美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為準。最終結算價不超過概算批復金額。
(2)巖土工程設計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廈門市集美區建設與交通局等4家單位關于優化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勘察設計費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號)計取,上下浮動幅度為:下浮40%。最終結算費用以廈門市集美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為準。最終結算價不超過概算批復金額。
(3)工程測量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取,并按《廈門市集美區建設與交通局等4家單位關于優化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勘察設計費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號)的規定下浮40%計取。最終結算費用以廈門市集美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為準。最終結算價不超過概算批復金額 。
2.2.招標范圍與內容
2.2.1.工程類別: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標范圍: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詳勘)、巖土工程設計、工程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