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采購公告
清鎮市水務管理局關于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貴陽市)網站下載(系統使用咨詢電話:0851-84839751、編標工具咨詢電話:0851-84839761)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XSSCG-2025-511
項目名稱: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646551元
最高限價(元):646551元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646551.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清鎮市新店污水處理廠廠區內環保設施運行和日常維護,保證污水處理廠外排水水質標準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項1】/
4.一般資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供基本開戶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并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材料)。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出具的的資信證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供應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