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碗窯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項目公告
江山市碗窯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山市碗窯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浙發改項字〔2025〕22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山市農村水利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地方財政配套,招標人為江山市農村水利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第三方檢測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規模:碗窯灌區位于江山市境內,涉及虎山街道等 15 個鄉鎮街道,為我省最大的自流灌區之一。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新 建引水灌渠 0.3 公里、拆建(加固)灌溉堰壩 3 座;2.改造灌溉干 渠 19.15 公里、支渠 65.23 公里、渠系建筑物 49 座;新建隧洞 15.39 公里、管道 60.78 公里;3.改造排水溝 39.86 公里;4..新建用水量 測設施 326 處;5.新改建巡檢道路 76.43 公里,布置救生設施 50 套、警示標識 200 處,改造管理房 1525 平方米;6.信息化工程 1 項等。
工程總投資約83697 萬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資79300萬元。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21.841萬元。
2.2招標范圍:江山市碗窯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項目,指對本項目的施工、所需的措施項目、重要施工、臨時工程的實體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間產品、金屬結構和機電設備等進行的檢查、測量、試驗、度量等,并將結果與有關標準、要求進行比較和判定,以確定工程質量是否合格,并出具相關檢測報告。檢測類別涵蓋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測、金屬結構、機械電氣5個類別,檢測具體內容詳見檢測工程量清單。
2.3建設地點:江山市境內。
2.4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江山市碗窯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為: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必須同時具備巖土工程類、混凝土工程類、量測類、金屬結構類、機械電氣類甲級資質)。
3.2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登記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注: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程檢測與試驗、水利工程管理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其它要求:
(1)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項目所在地區(縣(區)級或市級或省級)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2)投標人及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3)投標人不得為承攬本工程本項目檢測范圍內建設工作的施工單位、施工自檢單位以及與前述單位存在隸屬、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且不得為已承接本工程平行檢測任務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