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隊職工食堂杭州市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食堂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項目的招標公告
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受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隊職工食堂、杭州市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食堂委托,浙江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就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投標人前來參與。
一、項目名稱: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ZJ-2511226
三、項目概況(內容、數量、簡要技術要求、中標人數等):
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配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日常所需的蔬菜、水果、肉類、水產類、禽蛋類、豆制品、米面糧油、干貨調味品、醬菜、速凍產品、西點原材料等,不接受供貨商粗加工食品(凈菜除外)、預制菜(如獅子頭等,需由食堂服務方自己實施)、半成品,要求非轉基因食品,預算約200萬元,服務期限為1年。
本項目分為兩個標項,標項一:杭州市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標項二: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隊職工食堂原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每個標項中標一家單位,投標人可以選擇一個或多個標項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項,在前序標項中標單位,不具備后續標項的中標資格。
如在合同執行階段,中標人提供的產品質量及服務與投標文件所承諾的不符,視作中標人違約,招標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標人承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招標需求”。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相關承諾)。